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快速、准确地查找学校依法公开的信息,学校编制了《绵阳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,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在学校网站“信息公开专栏”上查阅,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(地址: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817室,电话:2579587)领取。
一、主动公开
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具体参见《绵阳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》。学校以信息公开网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。此外,通过信息公开栏、报刊、杂志、广播、电视等公开方式,结合手机短信群发、网络即时互动平台、QQ群等现代通讯方式,实时发布有关公开内容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,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学习、科研、生产、生活等特殊需要,向绵阳师范学院申请获取相关的学校信息。
(一)受理机构
绵阳师范学院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,学校层面的受理机构为绵阳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,学院层面的受理机构为本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。
受理地址: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817室
咨询电话:0816-2579587,传真:0816-2200018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,14:0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通讯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
邮 编:621000
(二)申请步骤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填写《绵阳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申请表”,见附件)提出申请。申请表可以从绵阳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下载,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。申请表应填写完整,内容真实有效。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。
2.递交申请
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,也可通过信函、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3.申请处理
收到申请表后,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。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,将要求补充或更正。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。根据申请的内容,学校自收到申请(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)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学校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。
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费用。
三、监督方式
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。监督电话:0816—2200044,办公时间:9:00-12:00,14:00-17:00;地址: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906室,邮编:621000。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